融哲分享丨揭开建工案件复杂面纱 律师代理实战策略指南
2025-08-05

近日,由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建设工程案件全过程处理"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会议特邀章远强律师主讲,章律师拥有一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通信设备环境工程师、BIM高级工程师等工程类证书,现任律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其深耕工程与法律领域二十余年,办理过一大批典型的案件,通过经典案例剖析与系统性策略解析,为青年律师如何代理复杂建工案件提供实战指南。
案件复杂性:六大维度构筑诉讼壁垒
诉讼主体复杂
时效陷阱隐蔽化
管辖博弈空间化
合同效力困局常态化
被反诉的风险
极强的建工专业知识要求
工程案件往往涉及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挂靠方、实际施工人等多方主体,甚至有多层转包的,其与潘芳杰律师一起办理的某典型案例中,一审中院开庭时,被告方竟包含建设单位、代建公司、破产总包、挂靠单位及自然人施工人五方之多,一轮质证下来就一个下午,非常复杂;另一个在绍兴的工程居间费的案件,案件诉讼参与人也有五方之多,章律师代理的当事人都认为其会必输的案件,经过两次庭审,经法院释明,最终原告选择撤诉,其代理的当事人无需承担责任,章律师强调:在处理建工案件时要有突破合同相对性思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诉讼主体。
3、时效陷阱隐蔽化
很多建工案件都是很多年前的,超过10年的不在少数,被告通常也会以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章律师分享了一个其与张律师一起合办的12年前的建工案件,原告自己都觉得那个案子肯定要输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去对待,那个案件被告就以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后来通多方多途径举证,最终法院认为未过诉讼时效,案件获得圆满成功,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章律师指出:法院主流的观点为:未办理最终结算的不过诉讼时效。这点非常重要,在接案件的时候做的心中有数。
4、合同效力困局常态化
在处理建工案件的时候,会发现大多合同是无效合同,主要表现在,自然人签订施工合同,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转包的,违反分包的,挂靠的等等,还有签订多份无效合同的,这个时候作为专业的建工律师要充分利用好建工无效合同的特别处理规则,要熟悉法院对无效合同的主流处理观点,尤其涉及到工程价款支付的背靠背条款和管理费的约定等,实践中处理的与理论上会相差甚大。
5、 极强的建工专业知识要求
在处理建工案件的造价、工期、质量的问题时,需要律师有比较深厚的建工专业知识,如果对造价、工期、质量、鉴定等不熟悉,当事人都不敢委托给律师。有好多当事人来咨询的时候都是带着自己的智囊团来的,通常老板会和工程项目经理、造价工程师、现场负责人等一起来,最好能做到律师比他们更懂工程,他们才会放心把案子委托给律师,如果他们的问题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估计他们就不会委托了,最起码要懂一些专业术语,如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单价合同、总价合同、费率合同、背靠背、清单计价、定额等。曾经有一位客户,问了很多工程专业方面的问题,章律师都一一给做了解答,章律师反问了几个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反而客户没答上来,经过多次沟通,客户将一个5千多万的案件委托我们律所处理,委托5千多万的案件,是需要给到多大的信任和信心。
6、被反诉的风险
作为一名有经验的建工律师,在起诉别人的时候一定要预料到,别人会反诉,通常情况下,原告起诉主张工程款时,被告会反诉质量不合给其造成损失,工期延误给其造成损失,或主张违约责任或主张赔偿损失。章律师分享了一个其与叶柯律师合办的房屋买卖纠纷,对主张房屋质量不合格,要求退定金和预付款及违约金,章律师提起反诉,主张对方违约在先,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房屋质量没有问题为由抗辩。经四次庭审,最终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请,支持反诉请求。在处理被告的建工案件时,章律师指出:要合理利用好抗辩和反诉,有很多建工案件是可以反诉的。
分享会现场
策略应对
正是由于上述的特殊复杂性,章律师特别强调,在接案件的时候要做好笔录,如案件的整个经过是怎么样的,是否有结算,总的工程款是多少,已经支付多少,还欠多少,诉讼主体的选择,管辖法院的选择,诉讼时效的风险,了解工期、质量情况,提醒有被反诉的风险,确认是否需要保全,告知可能需要造价鉴定等情况,整个诉讼的大概流程和期限,以及案件的可能走向等。
基于多年实战经验,章远强律师指出,但凡是没有最终结算的,或有质量纠纷的,或有工期纠纷的,或需要鉴定的,这些案件我们作为专业的建工律师都是有很大的机会的。
有统计数据表明:建工案件的误判率、改判率等都是靠前的,相类似的案件可以找到截然不同的判例,也就是在同样的证据情况下,无论我们代理原告还是被告都有可能取得胜诉,章律师他代理的一个案件在SC法院,两个案件的当事人都是一样的当事人,工程也是同一个工程的一期和二期,合同也是同样的模板合同,事件的经过几乎一样,证据也类似,同一个法院,一个案子被认定为是工程转包,另一个案子被认定为挂靠,章律师认为其中一个案件的裁判是有问题的。包括前面说到的一个管辖权的案子,一审驳回,二审改判,也说明同样的案子不同的裁判者给出的结论是有可能不一样的,受专业的限制,很多案子确实会存在误判,这也给我们建工专业的律师有发挥的空间。
章律师还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鉴定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简单介绍了单代号网络图的6个参数,双代号网络图的工期计算方,不同专业工程的质量要求。
尤其对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做了系统的讲解,结合他办过的案件,讲解了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的本质和区别,不同合同对发承包方承担的风险,以及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工程价款的计算方法。利用合同对工程价款的约定,以及约定有矛盾时、约定不明时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利益。分享了他和张秀萍律师一起办理的一个既约定单价合同,又约定总价合同的案件,对方起诉的时候扬言要搞S被告,在合同上给被告挖了很多坑,绝不接受调解,一分钱也不少;对被告来讲,欠工程款要给钱天经地义,只是给多少的问题,认为必输的案件,原告起诉工程款及利息和违约金近六千万元,经过两次庭审,原告应该是觉得告不赢,所以撤诉了,连十几万的诉讼费都没退。这个案子就是利用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结算规则,风险承担规则,以及合同变更规则,这个案件的关键是怎么说服裁判者接受原告主张的工程造价还被告抗辩的工程造价。最终原告觉得法院会采纳被告抗辩的工程造价,不支持原告主张的工程造价,所以原告才撤诉。
章律师接着结合案例,对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进行讲解。重点系统介绍了清单计价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纠纷的主流观点和裁判规则及证据准备和庭审注意事项以及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脚手架、模板、排水、降水等)、其他项目费(暂估价、暂列金额)、规费、税金等费用纠纷时主流观点和裁判规则及证据准备和庭审注意事项,在诉讼过程中如何多争取上述金额。最后提出两个在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思考题:在诉讼中如何主张1、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未完工工程的结算,2、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未完工工程的结算。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台启超为章远强律师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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